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原则上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曾在法院工作过或从事过相关工作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日-11月3日
(2)报名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解除原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到绥芬河市法院政工科报名。填写《绥芬河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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