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受理应聘人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1、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国内外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所获得的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
(3)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善于与人沟通,并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5)对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如已取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学历要求可相应降低(即原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本科学历即可)。
2、专业需求与其它要求 (详见附表)。
3、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或在网站上直接填写投递。
4、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17年8月。
5、初审。所组织人事处统一受理应聘人员申请,并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根据所需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进行学历、经历和相关背景调查筛选。通过初审的人员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来所参加考试和考核。
(四)考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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