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哈尔滨市人社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哈尔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6年哈尔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哈尔滨市新闻网:
四、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2016年毕业生;
(三)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的海外留学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以报名日期为准。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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