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及面试均由市政协办公厅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通过资格确认人员,于9月20日到报名地点取《准考证》,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分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满分共计200分。专业科目150分,公共科目50分。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两科目共一张试卷,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1周后,上市政协网站查询。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相加合成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并列,共同进入面试。
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岗位招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市政协网站上公布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文史研究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其余岗位采取情景模拟方式进行,测评其专业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面试后,文史研究员岗位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讲解编辑兼讲解员和讲解员岗位按笔试成绩的百分之五十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从到低分排序。如果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体检由市政协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市政协办公厅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
考核由市政协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事宜由市政协办公厅电话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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