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就业局:
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为加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本着统筹兼顾、量力而行、总量控制的原则,现向区就业局申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计划:
一、岗位名称:鸡冠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符合《管理办法》安置人员条件
2.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3.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具备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四、鸡冠区环境保护局公益性岗位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鸡冠区环境保护局党建工作;
2.负责鸡冠区环境保护局环境宣传与全民环境教育工作。
五、聘用期限:聘用期为三年,即从2016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止(若聘期内国家就业政策有调整或变化,所签协议与上级政策有抵触,即行终止聘用协议)。
六、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鸡西有限电视台、鸡冠区在线网站或鸡西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于2016年7月19日—26日(8:30-11:00,14:30-16:00)在鸡冠区就业局报名。
3.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为2016年7月30日下午14:30—16:30,考试地点:鸡冠区政府4楼大会议室。
4.考试内容: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
5.组织招聘: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监督管理: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单位(公章)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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