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同意,面向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公开竞聘长发镇卫生院院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长发镇卫生院院长(股级)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德修养,为人正派,品行端正,原则性强,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
2、热爱卫生计生事业,熟悉卫生计生工作,具有较高的卫生计生专业水平。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4、年龄男54周岁以下(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9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医疗卫生执业资格。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市卫生计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具有助级专业技术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内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事项。
三、竞聘程序
此次公开竞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竞聘答辩、考核公示、组织聘任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通过会议和网站公布等形式发布拟聘任的职位、任职条件及程序等事项。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公开竞聘公告、报名表等相关事宜,可登陆讷河市政府网站()查询。
联 系 人:赵东梅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2016年7月19日,具体受理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市卫计局人事股
3、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讷河市公开竞聘乡镇卫生院院长报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
以上纸质版材料请用A4纸复印,应聘者所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抽调组织、人社、卫计部门的相关人员,依据任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院长岗位竞聘的人选。
(三)竞聘答辩
抽调人员组成评委,通过面试答题方式,对竞聘者进行打分,测试竞聘者的综合实践能力。面试答题成绩满分为100分。市纪委对竞聘答辩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考核公示
按照面试答题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局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经组织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市卫计局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五)组织聘任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人社部门办理聘任职手续。市卫生计生局与其签订聘期(三年)目标和任务合同书,每年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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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公开竞聘乡镇卫生院院长领导小组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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