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计划,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人选,如在现场录取时,不予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经本人或专家组签名确认,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补录或视具体情况而定。县人社局对拟录取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社局发放《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待遇
对录用人员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月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满,由人社局及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合格并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予以正式录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履行相关手续。最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5年内调转的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五、招聘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及招聘方案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纠正,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现场招聘专业技术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梁庆民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麻世先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庞玉萍 县编委办主任
陈洪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凤军 县财政局局长
李海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哲 县审计局局长
徐景新 县水务局局长
李舒乐 县统计局局长
张 朕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李洪林 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忠阁 县公证处主任
施永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委、监察局、公证处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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