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报自荐表,经考核确定予以聘任。
3、直接聘任。对符合监督员标准,上届表现较好,积极提供线索的,由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向本人发出拟任党风政风监督员通知,经本人及所在单位同意予以聘任。
四、聘任数量
此次聘任监督员40名。
五、选聘程序
1、报名。申请人(一般为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常住人口)自愿报名并填写《申请表》(附个人近期照片),所在单位或社区(村)签署意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署无刑事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表现意见,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并向区纪委党风室(政府南楼206室)递交。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6日。
2、审核审定。由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对公开选聘报名人员逐一审核,初步拟定候选人员名单,报区纪委常委会议审定,最后在《齐齐哈尔建华区政府网》公示。
3、颁发证书。正式聘任后,颁发工作证。
六、日常管理
党风政风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和组织管理,见《建华区党风政风监督员管理办法》,可登录建华区纪委党风室邮箱 下载查看。联系人:吉微微,联系电话:。
本方案由建华区纪检委负责解释。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纪委
2016年6月1日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