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并由肇州县就业局负责备案登记。拟聘用人员经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公益性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用人单位再次招聘人员,将以此次成绩为准,并按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招聘小组不再组织招聘考试。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县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招考工作。
组 长:黄远志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韩国学 县国税局局长
王立军 县监察局局长
邢继文 县地税局局长
刘德峰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兆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牛 毅 新闻传媒集团总经理
冯建革 县就业局局长
孙立才 县财政局副局长
史嘉威 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卢柏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命题、考务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杨兆全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各单位相关职责见考务手册。
八、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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