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2016中国法学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6-04-07 14:12:32| 来源: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1)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2)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3)上述仅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面试时请携带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4)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中国法学会机关党委(人事部);邮编100081;信封上注明“报考单位+姓名 +毕业院校”,例:中国法学杂志社 王某某 中国人民大学。

(三)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4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参加专业考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安排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面试两种。专业考试由各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组织,面试由学会人事部统一组织。

(一)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时间段为4月下旬。具体考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及考务事宜由各事业单位负责,与进入参加专业考试人员名单一起公布。

各事业单位专业考试试题报学会人事部门备案。

(二)统一面试

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由到低分的顺序、按《2016年度中国法学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规定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信息可在4月下旬登陆上述网站进行查询。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于4月底统一组织。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将与《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进行比对)和招聘单位岗位条件中所需证明(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另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将不予参加面试。

(三)公布综合成绩

按专业考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上述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

1 2 3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张亚娟)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伊春中公教育

微信号:yichunoffcn

立即关注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