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署直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招聘部分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良好;
(三)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和身体健康;
(四)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职位及具体条件
详见《审计署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主要分为八个环节: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职位名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考生应在此日期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各招聘事业单位邮寄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所寄材料不再退还,请做好备份。各招聘事业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邮寄材料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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