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局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16年2月2日发布了《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报考我局各企事业单位,现发布补充公告,调整部分职位条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 坚持考试和考察相结合,择优录用。
三、调整职位
统计科学研究所03号职位。调整的职位信息及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调整职位信息表》(以下简称《调整职位信息表》),有关招聘单位的职能简介和机构设置可登录查询。
四、报名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能够履行招聘岗位规定的义务;
2. 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志于投身中国统计事业;
3.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较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硕士及以上学历需要英语六级成绩430分以上;
5. 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五、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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