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初步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加试)、考核与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聘用与签约、备案及总结等程序组织进行。
招聘工作由体育总局人事司组织领导,驻体育总局监察局全程监督;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人力中心)受人事司委托负责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组织笔试,并承担各阶段公示、提示、答疑等具体实施工作;各招聘单位负责条件类似人员的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组织面试(加试)、考核、体检、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及相关咨询通知等工作。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共有体育总局直属的22个京内事业单位的105个岗位和2个京外事业单位的8个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情况详见《国家体育总局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春季)岗位情况一览表》。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八)符合《国家体育总局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春季)考务问答》中的有关要求。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络招聘系统的方式报名,考生于3月13日—18日(每天8:30—17:00)登陆中国体育人才网(),点击公开招聘专栏,进入网络招聘系统,按照操作提示报名。
(二)报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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