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黑龙江省商业职工医院
黑龙江省商业职工医院隶属黑龙江省商务厅,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服务,是省、市、城镇居民、新农村合作医保定点医疗单位。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5号
联系人:宋玉兰,电话:(0451)
邮箱:。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考生可在2016年1月25日9:00至2016年1月29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表,上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主管部门提请仲裁。
3、现场资格确认(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2月25-26 日每天9:00-15:00带2张1寸照片(与上传电子照片同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需携带校方出具的在校证明和学历证明)到报考单位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 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在报考单位进行加分确认。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或达不到标准的,取消该报名者参加考试的资格。
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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