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政审。
体检、政审合格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遇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七)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审批程序,用人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接收或调转等有关手续,并签订相应聘用合同或协议。聘用人选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将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邮箱: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0号
本公告由省委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网络技术服务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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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网络技术服务中心招聘人员计划表.docx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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