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网上报名。招聘信息在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考生可在2016年1月26日9:00至2016年1月28日18: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6年1月26日9:00至2016年1月28日20: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报名截止日前提请仲裁。仲裁由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仲裁领导小组负责,电话:。仲裁通过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取消报名。
3、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6年1月30日9:00至2016年1月31日8: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4、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的3:1报名比例,缩减、合并或取消招录计划。
(4)考生报名时要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不明事宜请致电黑龙江省教育财务管理服务中心,电话;需要咨询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科目和时间:笔试考试科目1科,分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测试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40分(参考书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操作实务》和《会计法》),综合知识测试60分(策论)。
笔试日期为2016年1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分数总体状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在进入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在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拟进入面试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审核后,原件现场退回)及复印件1份和其他相关材料到省教育财务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复审。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考生,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成绩进行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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