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此岗位招聘或缩减招聘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选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哈尔滨市民政局网站公告。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人员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布。
(2)面试规则。专业类以情景模拟或实际操作为主,管理类以结构化面谈为主。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者进入考核和体检。
七、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民政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民政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民政局网站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民政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市委机关工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委机关工委的指导监督下,由哈尔滨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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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哈尔滨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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