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暂行办法》(鸡政办发〔2009〕42号)、《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密政办发〔2014〕31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密山市辖区内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密山市2016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以具体要求为准(见附件1)。
3、黑龙江省密山市户籍(农垦系统除外)。
4、报考人员必须具有符合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毕业(学历)证书,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5、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机关事业单位现在职在编人员。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五年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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