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在进入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人员中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
(3)若报考某岗位笔试成绩高于60分(含60分)只有1名,则取消该岗位。
(4)面试名单在省科技厅网站、省工研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由省工研院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由省工研院另行通知。
(6)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博士和紧缺人才岗位人员一并参加体检。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名单报省科技厅人教处和厅机关纪委审核后,在省科技厅网站和省工研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批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科技厅下达录用通知书,省工研院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任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进入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和正式聘任人员的待遇按照省统一规定执行。
六、监督
招聘工作由省科技厅机关纪委全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七、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 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
联 系 人: 赵老师
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中源大道14955号企业加速器9号楼413室
本公告由省工研院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2月24日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