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由省工研院负责。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由省科技厅人教处会同厅机关纪委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2)现场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在2016年1月4日9:00至1月7日16:00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地点在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及相关信息,仔细核查报考者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需要学历认证的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进入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或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能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3.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6年1月12日9:00至2016年1月15日16: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4.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需缩减、合并或取消招录计划。
(4)对于博士或紧缺人才的岗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报名后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确定聘用人选。
(5)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6)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7)对招聘计划中的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省工研院(联系电话: );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
(1)满分为100分。笔试测试主要内容由科技法律法规、行政职能测试、计算机基础应用等相关知识构成,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日期为2016年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6年1月15日9:00至11:30,地点在招聘单位。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
(5)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3.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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