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延寿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照《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指导意见》(哈人社发【2011】68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政府雇员13名。其中延寿县经管站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招聘4名,延寿县扶贫办招聘9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2016年及以后毕业生。
具体招聘条件及要求详见《2015年哈尔滨市延寿县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招聘人员待遇:第一年月工资1800元含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应承担部分)。雇用单位可在工资中超过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以上部分,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使用。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15日---18日
地点: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办公楼310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六、报考要求
1、现场报名。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同版照片4张、报名登记表2张,到现场报名。
2、准考证发放。报名时间结束后到人社局办公楼310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4、咨询电话:
点击下载》》
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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