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短缺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及涉法涉诉信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和《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同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注重素质,突出能力”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选拔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推动我市各项事业不断发展。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19人,其中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17人、涉法涉诉信访服务中心2人,性别、专业不限。
三、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招聘部门对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2、身体健康,符合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3、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5年8月1日)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毕业生。房地产经营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测绘、法律、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报考不动产登记中心岗位者的年龄可放宽至1980年8月1日出生(含1980年8月1日)。
4、报考不动产登记中心岗位者学历要求为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涉法涉诉信访服务中心岗位者学历要求为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辞职、辞退的; ③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④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⑤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 ⑥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⑦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⑧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⑨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方法进行,其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发布招聘信息
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同江公共就业信息网及同江电视台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至11月26日。
2、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接待工作由人社局组织安排,地点设在人才中心,主要负责报名及有关问题的咨询、答复及资格初审等工作,联系电话:0454-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蓝底照片正面需带姓名)。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现场进行考生指纹录入。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翔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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