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泉岭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管理局同意,拟面向全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或计算机类,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4、宝泉岭垦区户籍
5、身体健康,能胜任繁重的工作任务。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0日 至11月20日。(休息日不接待报名)
2、报名地点:宝泉岭管理局人才中心(宝泉岭管理局原局直小学院内教学楼二楼东侧)
3、联系人:孙红章 联系电话: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填写《宝泉岭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在职人员需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聘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报名比例,取消招聘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1日。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
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递补。
(四)考核
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五) 聘用
1、拟聘人员在宝泉岭信息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2、被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3、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执行企业社会保险,工资标准按照单位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三、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实行监督制度,纪检部门全程跟踪监督。举报电话: 。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3、严肃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纪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报考人员的路费、体检费、食宿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5、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此公告。
宝泉岭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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