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聘者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应聘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低于1:3,个别岗位未达到1:3的,缩减该岗位的报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1)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按笔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卫生和计生委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临床、护理、医技、公卫等卫生岗位面试采用答辩形式;其它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核算办法
学士、硕士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博士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
(六)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录用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人社局审批后,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程接受各级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办公室电话:0454—。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号楼609室
佳木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
电话:0454——
E—mail:
联系人:李瑞博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原件,否则不予录取。
2、对于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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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佳木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计划.xls
佳木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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