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考试日期为2015年10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5年10月9日9:00-11:30,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4楼1417室,电话:。
统招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均免笔试,全日制硕士及以下学历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或招聘单位查询本人成绩。网上报名成功,无故未参加笔试的人员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三年内将禁止报考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聘。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博士学历应聘人员不占比例限制全部进入面试)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所在单位(人才服务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和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2016年毕业的考生需要所在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需要学历认证的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4.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中共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审核,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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