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满足农场财务工作需要,农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结合农场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统招一表财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应用文写作;
4、能熟练使用电子表格进行数据归集汇总,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
5、年龄30周岁以下。
三、招聘岗位
会计3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公开报名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提供学信网本科全日制学历证明截图复印件)、职称证原件、求职简历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在职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介绍信(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同意申报意见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报名时间:2015年9月3日至9月15日。
报名地点:九三管理局尖山农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柳瑞明
将本人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扫描成文件发送邮箱,并随时关注邮箱回复及招聘相关事宜通知。面试前携带原件进行资格确认。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时间及招聘相关事宜通知人社科电话通知。
(二) 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农场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
(三)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招聘岗位专业知识。
(四) 面试
笔试合格者按招聘岗位进行面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 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 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
五、有关待遇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在用工之日起二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壹年,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工资待遇: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内每月工资1000元,生活费300元,转正后每月工资本科2300元,研究生每月2500元,生活费300元。
安置费标准:按照九三管理局有关要求,研究生50000元,重点院校本科生30000元,普通本科生20000元。
黑龙江省尖山农场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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