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要求,为了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衔接,经研究决定,停止2015年我省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工作,于2016年春季实施国考。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师范教育与师资管理处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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