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虎林市政务服务中心隶属市政府,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聘后待遇
1、招聘岗位:计算机管理人员岗位3人、文秘岗位2人,共招聘工作人员5名。
2、聘后待遇。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编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内享受事业单位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前,由人社局统一组织对新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合同约定,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聘用人员在办理落编聘用手续后,必须在所聘用工作单位工作五年以上,期间不得提出调动或借用申请。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社会公共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计算机管理人员岗位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文秘岗位要求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5、虎林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含事业单位招聘确定的拟聘用人选)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并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后方可参加报考。机关公务员一经录用,转为事业编制,取消公务员身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录用,人员与本人编制一并划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与档案或原件不符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之比未达到1:3比例的,原则上要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经领导小组批准后,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3、笔试(实际操作能力考试)和面试;
4、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资格复审和体检;
5、对拟聘人选在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在考核、体检或公示环节、复审期间因存在异议,经审核不予聘用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拟聘人选按落聘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6、办理落编、合同鉴证等手续。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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