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
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成立于2009年,隶属于黑龙江省科学院,为省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近年来,紧密围绕大庆发展的实际需求,主要从事精细化工、油田化学品、工业过程自动控制、装备制造、亚麻栽培育种、亚麻综合加工技术、现代生物技术、盐碱地综合治理、园林植物栽培育种、生物肥料、生物能源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
(二)黑龙江省科学院自然与生态研究所
黑龙江省科学院自然与生态研究所始建于1978年,隶属于黑龙江省科学院,现有编制125人,实有人数116人,是省属公益类科研单位。多年来,资源所紧紧围绕黑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面向政府决策和公益事业发展的战略需求,面向科技自主创新的前沿,立足于我省丰富的自然资源,重点在生态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植物学、动物学、土壤学、国土资源、计算机应用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
(三)黑龙江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院
黑龙江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院是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生物技术、能源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环境生态、机电新技术等应用基础、高技术、重点公益科技研究工作。
(四)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
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是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从事能源环境领域研究,是能源化学省级重点学科、省燃油燃煤清洁燃烧重点实验室和全国醇醚燃料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
二、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省科学院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已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6、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应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
7、应聘人员的第一学历必须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8、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必须是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
9、博士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学习经历必须也是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
10、应聘人员需要在2015年8月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11、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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