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2015南岗区教育卫生系统及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06-21 09:39:34| 来源:南岗区政府网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分为三个步骤:笔试、资格确认和面试。

1、笔试

(1)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7月18日(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

管理类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每科满分为100分,共计2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申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类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及历史地理常识,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知识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以上除《申论》外,均为客观化题型。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如本人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报名网站,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查询。

2、资格确认

(1)资格确认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分数与政策加分的分数相加合成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对笔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后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现场资格确认;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此岗位招聘或缩减招聘人数。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如有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区招聘主管部门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依次进行补充。现场资格确认结束后形成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面试名单公布后,将不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因素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教育系统、卫生系统考生通过从业资格考试资格认定但尚未下发到本人且参加本次应聘的,在面试前应出具相关部门能够取得相应资格的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面试。

(2)现场资格确认。考生需准备本人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报到证或派遣证(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所在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3、面试

(1)面试规则。

面试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教育系统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卫生等其他事业单位管理类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专业类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

4、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由区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或用人单位通知。

5、办理试用期手续

区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和组织

招聘工作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

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下载》》

《2015年南岗区教育卫生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1 2 3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张亚娟)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伊春中公教育

微信号:yichunoffcn

立即关注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