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佳木斯市广播电视台是佳木斯市政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电台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后期,电视台建于上世纪70年代,是我国建立较早的电台、电视台。2012年4月,电台、电视台合并组建佳木斯市广播电视台。目前,广播、电视均具备比较完整的宣传体系和播出体系,覆盖整个三江平原,收听、收视人群达500万人,是本地区强有力的主流传播媒介。
广播现有三套频率,新闻综合广播、经济生活广播、交通文艺广播,自办的节目有《包罗万象》、《行风热线》、《法在身边》、《人间晚情》等30多个栏目。
电视自办节目有:《佳木斯新闻联播》、《佳话民生》、《关注》、《行风在线》、《金色田野》等多个栏目。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38名。
1、电视新闻播音员岗位:4名(男2名,女2名)。
2、电视编导、记者岗位:17名(男12名,女5名)。
3、广播主持人岗位:9名(男6名,女3名)。
4、摄像岗位: 1 名(男)。
5、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员5名(计算机专业人员2名;音、视频技术人员共2名;灯光技术人员1名)。
6、动漫岗位:2名。
三、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及团队协作能力。
3、身体康健,具备履行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本科(二表)及以上学历(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5、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播音员有国家正规电视台播音工作经验者年龄适当放宽。
6、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1、专业要求
新闻播音员岗位:播音与节目主持、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等专业。
广播主持人、电视编导岗位:播音与节目主持、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汉语言文学、传播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学、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传播学、新闻学、新闻学与大众传播、新闻与传播、信息传播与策划、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学、广播影视编导等专业。
摄像岗位:摄影、影视剧等专业。
广播电视工程岗位: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软件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网络工程、通信工程、灯光美术等专业。
动漫岗位:动画动漫设计、美术等专业。
2、在中央台、省级台举办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大赛中获奖的选手专业不限。
3、电视新闻播音员要求荧屏形象好、气质佳,音质好,口齿清晰,普通话达至少达到一级乙等要求,具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能力、记忆能力和灵活的应变能力,男性身高174cm以上,女性164cm以上。
4、广播主持人、电视编导岗位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学艺术功底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策划能力和新闻处置应变能力,广播主持人普通话至少达到二级甲等要求。
5、摄像及广播电视工程岗位要求身体健康,体质良好,视力无色盲、色弱。
6、广播电视编导岗位和工程岗位要求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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