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8日至2015年3月30日。
2、报名地点: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0办公室(方正县方正镇城北新区县政府大楼三楼)。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咨询电话:。
(二)考试
考试时间拟定在2015年4月3日至4月4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管理类岗位笔试内容分为两部分,分别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40分,申论满分60分。专业类岗位笔试内容分为两部分,分别是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40分,公共基础知识满分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的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由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
笔试加分政策。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哈尔滨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征兵工作的意见》(哈政发[2010]9号)文件精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乡镇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的笔试加10分,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再加2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3年内参加此次考试,报考乡镇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的笔试加10分。
(三)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满分300分。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排序;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由总成绩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的人选。
体检在方正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考核由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具体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需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入围考生进行电话通知。
(四)办理试用期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选在方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各高校规定的毕业时间前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情况下,经协商后,应与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签订《聘用临时协议》,期间可到用人单位上岗实习,《聘用临时协议》包含实习期时间和实习期待遇等内容。待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原实习期时间计入试用期。
五、招聘纪律和组织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原标题:2015年度方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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