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待遇
1、合同制工作人员12名,男女不限;
2、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月工资1200元,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范围
具有讷河市户籍,城乡不限。
四、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城管事业;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士兵高中以上学历;
3、具有讷河市户籍,城乡不限。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1997年3月19日以前)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9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6日至3月27日16:30止
报名地点:讷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咨询电话:
报名时携带:毕业证、户口簿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退役士兵同时携带退役证及军人档案、奖励证书(奖章)、奖励审批表复印件一份,“三支一扶”等项目生同时携带服务期满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确认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小组由人社局、劳动就业局、城管局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2倍时,缩减招聘计划。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内容为《黑龙江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分)、公共基础知识(80分)、时事政治(10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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