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区纪检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爱辉区政府网站公布。
1、笔试。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爱辉区政府网站上通知。
3、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爱辉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爱辉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爱辉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1、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事业编制(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2、聘用人员一经聘用5年内不允许调动,在聘期内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3、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接收并代理人事关系,保管人事档案,办理技术职称申报晋升手续等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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