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聘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区畜牧兽医局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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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昂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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