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考试分为三个步骤:笔试、资格确认和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4年12月上旬(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 笔试科目及分值:管理类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每科满分为100分,共计2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申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类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历史地理常识及哈尔滨市情,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知识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以上除《申论》外,均为客观化题型。
3.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如本人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 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报名网站,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查询。
(二)资格确认
1. 资格确认人选的产生。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分数与政策加分的分数相加合成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对笔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后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现场资格确认;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此岗位招聘或缩减招聘人数。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如有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市招聘主管部门将按照招聘比例依次进行补充。现场资格确认结束后形成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面试名单公布后,将不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因素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 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持本人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派遣证(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所在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为准),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资格确认初审。
(三)面试
1. 面试规则。管理类面试由市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专业类面试在市招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管理类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测评其综合素质;专业类主要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测评其专业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2. 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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