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员管理
考生录取后,要服从组织分配。对拟录用人员经参加上岗培训考试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哈尔滨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协议。协议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及双方意愿可终止或续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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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哈尔滨市高校毕业生彩虹工程(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报名表.xls
3、哈尔滨市高校毕业生彩虹工程(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报名表.xls
原文标题:哈尔滨市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招录公益性岗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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