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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4黑龙江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7人公告

2014-08-09 08:42:32| 来源:绥滨县人民政府

(七)公示及录取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所确定的人选,经过资格审查、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确定为聘用人员,将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合格的,确定为所招聘人员。所有招聘人员统一时间报到,统一分配岗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补录。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人员为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所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举报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反考场纪律、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考试。

(二)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本次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告日期:2014年8月9日-8月24日

此公告由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绥滨县201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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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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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康春)
关键词阅读 事业单位招聘 绥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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