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林业专业知识及公文写作》成绩高者进入面试,若两科成绩均相同,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面试内容:面试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形象仪表等各方面考察(招聘教师岗位的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招聘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试讲)成绩占60%;招聘非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六)纪律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省监察厅驻省人保厅监察室)
(省监察厅驻省森工总局监察室)
四、联系方式
1、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科学研究所
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
联系人:齐心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地明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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