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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4-13 16:47:44|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4月17日9:00至2014年4月24日20:00,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5月6日9:00至2014年5月9日16:00,考生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白、红底证件照。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下,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2、笔试: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申论》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公安工作的内容和特点、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公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公安执法监督、公安队伍建设概述等方面内容;申论考察考生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4年 4月30 日8:30至11:30,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 号9楼928室,电话:(0451)。

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公安基础知识、申论)×70%+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基本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形象仪表等。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4、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若报考同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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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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