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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招聘人事代理2014公告

2014-04-10 09:42:01| 来源: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员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招聘人事代理2014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数量

招聘条件

备注

学历

专业

佳木斯学院总务科

1人

本科及以上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人事代理岗位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

佳木斯学院总务科

1人

本科及以上

土木工程

佳木斯学院计财科、纪监审办

2人

本科及以上

会计学或审计学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健康的身心; 
3.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及工作能力(要求通过大学公共外语四级);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8日 9:00至4月21日16:00 
2.报名方式:材料包括《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4年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个人简历1份,材料送交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人事科,电子简历投递邮箱。 
简历需要附证书复印件,包括:各时期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等证书、成绩单、外语及计算机专业技能证书以及能反映应聘人员业绩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纸质材料恕不退还。 
3.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 
根据岗位不同,采取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对应聘人员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评定。 
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以百分计算,累计总分。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网站。
(三)体检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人选确定
按照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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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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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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