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考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内容:中国抗战历史及写作知识等。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
4、笔试分数线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和参加试讲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根据岗位需要,对考生进行相关专业面试,考生当场抽取面试顺序号并按抽取的顺序号,逐一进行现场答题。面试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三)体检和考核
由县人社局组织考核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后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考试纪律
严格工作纪律,区纪检监察部门要进行全程监督,对营私舞弊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玉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泰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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