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与组织考察
体检由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与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与组织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鸡西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3、黑龙江工业学院对聘用的具有博士学位人员,资助科研项目启动经费10万元;对聘用的具有硕士学位人员,资助科研项目启动经费5万元。
4、参加鸡西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享受《鸡西市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开展见习和服务暂行办法》(鸡政发〔2009〕14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咨询电话:0467—
监督电话:0467—
附件: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5日
伊春公考交流群:193811113
事业单位交流群:18396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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