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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13-05-31 08:42:21| 来源: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语】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5日,报名地点:宝清县人才市场。详细信息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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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宝清县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文件精神,经宝清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县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5日

2.报名地点:宝清县人才市场(宝清县政府办公楼一楼西侧,电话)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提交《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份,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近期一寸蓝色免冠照片5张,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③各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相关证明,进行现场初审。报名时,请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

4.考务费用:报名费200元,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5.其他事项: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人数须达到拟招聘岗位数3:1以上,低于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15日

地点:宝清县人才市场


2013年宝清县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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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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