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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庆市红岗区人才引进50人公告

2025-03-19 16:35:29| 来源: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启动区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区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50人,其中,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20人,区属医院引进人才10人,区属学校引进人才20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和要求详见《2025年大庆市红岗区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相关条件的毕业生,详见《2025年大庆市红岗区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2.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7年3月18日以前出生。应届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9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考生使用相应学历报名时,现实际年龄应符合该学历的年龄要求)。

报考区属医院的毕业生,如在医院临床岗位或医学影像岗位工作满5年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可不受应届限制,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能够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2025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年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尚在服务期(协议期)内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3.尚在服务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登录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gang.gov.cn)查阅人才引进公告,登录报名系统(http://61.167.145.242:8090)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4月18日16:00(区属学校人才引进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5月16日16:00)。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就读成绩单,本人获得的各类其他证书扫描件(如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2025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区属学校人才引进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4. 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

以上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可通过登录报名系统(http://61.167.145.242:8090)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二)能力测评。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区属学校人才引进采取说课或试讲面试形式),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如报考人员较多,根据工作需要加设面谈或笔试,按照不高于岗位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共同进入面试环节)。如加设面谈环节,将按照报名人员姓氏笔画排序进行分组,按比例确定每组进入面试环节人选。面谈或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并现场公布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工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引进岗位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能力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三)考核与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等形式,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审查报考资格。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内容与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与体检合格后,同引进人才签订三方协议。

(四)递补原则。如加设面谈和笔试,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空缺的,进入面试人员不进行递补。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公示前,如有考生资格条件不符或自愿放弃等情况,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后,如有考生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期间自愿放弃等情况产生空缺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对通过考核与体检的人员作为拟引进人选,在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其他事宜

1. 引进人才由相关部门办理起薪、落实事业编等手续,签订相关协议,试用期一年。参照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

2.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具体工作岗位,确定录用后结合区属单位实际需求,充分考虑引进人才的综合素质,统一研究确定工作单位。

3. 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产生违约情形的,报考人员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 本公告由中共大庆市红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区属机关和医院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459-2799091、0459-2799280.

区属学校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459-4197921.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3:30-17:00.

附件:

附件1:2025年大庆市红岗区人才引进计划表

附件2:引进范围高校Ⅰ、Ⅱ名单

中共大庆市红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

原标题:2025年大庆市红岗区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onggang.gov.cn/honggang/zwdt2/202503/c05_373870.shtm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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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哈尔滨中公w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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