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留日女生遇害案”中,江某与刘某共同居住在日本东京中野区某公寓,刘某前男友刘世峰因感情纠葛杀害劝阻的江某。三人均为中国公民。那么,中国法院能否管辖本案?
一、中国境内的犯罪:属地管辖原则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领域内:领陆、领水、领空;领土的延伸:船舶、航空器,不包括国际列车和国际长途汽车。
举例:在中国留学的乙国公民Tom在南京路街头抢劫,适用中国刑法管辖。
沾边就管:犯罪行为(包括预备行为)或犯罪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的,就认为是中国领域内的犯罪。共同犯罪中,只要共同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部分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举例1:狂徒张三在中国边境外开枪打死境内居民李四,适用中国刑法管辖。
举例2:甲国公民John教唆乙国公民进入中国境内贩毒。虽然甲国公民John教唆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外,贩毒行为发生在中国。对John和Tom的共同贩毒案件,适用中国刑法管辖。
外交豁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举例:甲国驻中国大使John在北京街头飙车发生交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罪。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知识拓展】
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如狂徒张三伙同李四共同盗窃,一人入室,一人望风。二人成立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注意】
对刑法空间效力的学习,不用过多关注其他国家有没有管辖权,只需要看我们国家有没有管辖权。不能说他国有管辖权,或者实际已经进行管辖,就说我国没有管辖权。换言之,对管辖权的理解,需要注意的是,我国“能不能”管,而非“有没有”管。
二、中国境外的犯罪
(一)属人管辖原则
我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罪;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轻罪),但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除外。
举例1:“11·3留日女生遇害案”中,江某与刘某共同居住在日本东京中野区某公寓,刘某前男友刘世峰因感情纠葛杀害劝阻的江某。三人均为中国公民。中国法院可按照属人管辖原则管辖本案。
举例2:狂徒张三在境外盗窃他人财物两千元,可以不予追究。
(二)保护管辖原则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管辖;但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双重犯罪原则)
举例1:甲国公民John抢劫在甲国旅游的中国公民李四,适用我国刑法。
举例2:中国富豪张三疾病缠身,在瑞士就医期间请医生协助安乐死。因瑞士允许安乐死,协助安乐死不认为是犯罪,中国刑法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管辖该案。
(三)普遍管辖原则
中国缔结或参加(我国只参加了部分)的国际条约所规定且为我国刑法也规定为犯罪的国际犯罪,适用中国刑法(而非国际条约)管辖。
处理方式:起诉(适用中国法律)或引渡。
常见的国际犯罪:海盗罪、劫持民用航空器罪、恐怖主义犯罪、战争罪、灭绝种族罪、毒品犯罪。
举例:曾抢劫丙国商船的索马里海盗John来到中国海南旅游,被我国警方抓获。可适用中国刑法管辖。
三、空间效力要点归纳
(一)区分口诀:属地管辖,我的地盘我做主;属人管辖,我的人我能管;保护管辖,欺负我的人我得管;普遍管辖,国际有关我也管。
(二)一个犯罪只有一种管辖原则。管辖原则适用的先后顺序:属地管辖 > 属人管辖 > 保护管辖 > 普遍管辖
举例:中国公民张三在国外旅游时购买假人民币,危害我国货币制度。应当适用属人管辖而非保护管辖。
(三)港澳台有自己本地区的刑法,有些民族地方有变通规定,但这些仍适用属地管辖。
(四)有些外国人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他们犯罪不受管辖(包括属地管辖),而采用外交途径解决。
四、考查方式
刑法效力在刑法中属于难点部分,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在事业单位考试中考查相对较少。主要以案例考查不同管辖原则的区分适用。大家需要重点掌握不同管辖原则的适用情形。
【试题演练】
下列选项中,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可以适用属地管辖原则的有:
A.中国人甲乘坐外国船舶在公海上杀害其他乘客
B.中国国家工作人员乙在境外故意殴打他人致重伤
C.外国人丙乘坐外国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抢劫他人财物
D.外国人丁乘坐中国飞机进入戊国领空后盗窃他人财物50000元
【答案】CD。解析:A选项错误。由于中国人甲乘坐的是外国船舶,且其故意杀人发生在公海上。因此,不能适用我国属地管辖原则。根据《刑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因此,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应当适用属人管辖而非属地管辖。B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因此,中国国家工作人员乙在外国故意伤害他人,可以适用我国刑法,其依据不是属地管辖而是属人管辖原则。C选项正确。根据《刑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领域包括领陆、领水、领空等。所以,外国人丙在中国领空抢劫,适用属地管辖。D选项正确。根据《刑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外国人丁虽在戊国领空盗窃,但其乘坐的是中国飞机,其盗窃行为实施于中国航空器内,属于领土的延伸。因此,对其应当实行属地管辖原则。故本题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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