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为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全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伊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判决定:在10月30日24时开始实行“全域7天严管”基础上,延长“严管7天”至11月13日24时,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从紧从严执行。现通告如下。
一、严管进出
1.广大市民要坚持非必要不离伊、不出市。严控人员进京。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严管政策,非必要不公出、不离市,必要公出的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谁签字谁负责。离伊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执行落地即检,出现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公职人员外出返回不报、漏报的,同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2.“两站一场”及所有入伊通道检查站,严格执行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核酸检测报告、落地核酸检测等措施,对风险人员实行从卡口到社区的闭环管控。
3.涉疫地区抵(返)伊人员均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检测报告的人员执行落地即检,结果未出之前不得自由流动,同时进行风险评估,对风险人群分类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拒不执行防疫政策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所有低风险地区抵(返)伊人员要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入伊当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得参加聚集、聚会等活动,不得到人员密集场所,不严格遵守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广大市民对发现有境外返回人员、涉疫地区抵返人员隐瞒信息不报,居家隔离人员私自外出的,以及其他可能造成疫情输入风险的,要积极监督举办,一经查实,属地指挥部即对首报人兑现奖励。
二、严管聚集
6. 严管期内,社区(村屯)活动室、麻将馆、棋牌室、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开放。
7.校外辅导机构、洗浴、影院、剧院、歌厅、舞厅、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剧本杀、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酒店饭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相关防疫规定,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由属地指挥部具体执行。
8.各景区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严格落实限流、预约、错峰、消杀等要求,实行分时预约、测温、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措施,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严格控制瞬时流量,管控期间暂停接待市域外旅游团体和游客,对外地来伊旅游和自驾游人员全部劝返。
9.超过50人的大型会议、培训、赛事、展会、考试等活动,一律延期举办或线上进行。
10.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对擅自举办造成后果的从严处罚。
11.城镇30人以上聚集活动必须提前3天报属地指挥部审批。
12.农村婚丧嫁娶、红白喜事等集聚性活动,必须经村委会报乡镇政府审批,参加人员必须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必须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要求,批准的乡镇和村要与举办人签订承诺书、责任书,出现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管机构、场所
13.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精神卫生等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探视活动;殡葬服务机构暂停守灵、告别、祭扫等服务;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探视活动。
14.所有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社会办医疗机构继续暂停营业。发现私自接诊的,依法吊销许可、坚决取缔,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5.药店禁止出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等药品,发现求购人员,需登记信息并第一时间报告所属社区,擅自销售的,依法吊销许可、坚决取缔。
16.各级公办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院感防控等制度,对就诊者严格测温、验码,加强对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监测,一旦发现可疑症状患者要立即采取留观隔离措施,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严禁患者私自离开;加强门急诊患者、住院患者流行病学史问诊,发现有涉疫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的患者,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不严格执行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严管冷链、快递物流
17.进口冷链食品非必要暂缓购入。所有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进集中监管仓管理,凭出仓证明和黑龙江冷链追溯码销售。全面加密风险货品的采样检测,强化进口货品核酸检测和环境消杀处置,严厉打击偷渡、夹带、越界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
18.所有快递物流点要安排专人消杀,严禁未经消杀产品直接派送。
五、严格核酸检测
19.各级指挥部工作人员应急状态下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0.“18类重点人群”要做到应检尽检,各类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各类重点人群要定期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对不按要求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经营场所,一律关停。
六、严格自我管理
21.全市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防疫政策,做好个人防护,积极主动配合社区(村屯)网格员排查管理,对拒不配合及到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个体诊所、零售药店等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
22.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用公筷、分餐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应尽快到附近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要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23.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最有效手段,按期自觉主动接种第一针、第二针获得免疫保护,积极接种第三针获得加强免疫。无禁忌症且符合接种条件的3—11岁人群,需在监护人陪同下主动到辖区指定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重点岗位人员必须接种疫苗,否则调离该岗位。广大市民群众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让我们共同携手、团结一心,共同筑牢抗击疫情的坚实屏障,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1月4日
原标题: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71号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yc.gov.cn/xwzx/tzgg/2021/11/1534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