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1年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0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设有户籍限制的,考生户籍须在2021年9月3日(简章发布之日)之前取得;岗位设有“应届毕业生”限制的,考生须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限2017年、2018年、2019年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以及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21年9月13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127人。招聘计划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1年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3日09:00-9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 2021年9月13日11:00-9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 2021年9月13日11:00-9月17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商河县政府网(http://www.shanghe.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本次考试采取槐荫区、天桥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及历城卫健系统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的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须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如符合其他职位报名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于2021年9月23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将有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9月17日9:00-16: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mengqinghua9827@jn.shandong.cn)。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计划,符合调剂条件的,在同一用人单位内进行岗位计划调剂,并及时将调剂情况予以公告。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逾期未改报视为本人不同意改报。不同意改报或不符合改报条件的予以退费。招聘计划的取消、核减及调整情况在商河县政府网(http://www.shanghe.gov.cn/)公示。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 2021年9月25日14:30-16:30,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商河县政府网(http://www.shanghe.gov.cn/)公布。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2021年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二代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管理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的相关材料的承诺)。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大学生退役士兵还要出具入伍通知书和《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报考限制商河户籍岗位的考生还须出具商河户籍证明材料(须在2021年9月3日之前取得);应聘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的人员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人员的得分。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四)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报考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予以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商河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八、信息发布和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商河县政府网(www.shanghe.gov.cn)进行发布,请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登记电话的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其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488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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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日
原标题:2021年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shanghe.gov.cn/art/2021/9/3/art_22822_4788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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