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省外事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外事服务中心:隶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承担全省外事活动服务工作,承担中国驻俄相关地区总领事馆综合服务工作,承担全省翻译人才库建设及翻译人才培训与交流工作,承担对外国人的公益救助工作,承担因公出国(境)人员证照办理和业务咨询工作,代办因私赴日本等国家出国人员签证工作,承担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工作等。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298号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8时至6月11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主页(http://fao.hlj.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并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其它相关原件扫描材料(附件3,JPG格式),统一压缩到一个文件夹内,上传到指定电子邮箱:hljswbrsc@163.com,文件名称须标明“应聘+姓名”。
3.注意事项:①考生需如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②考生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③考生的学历及工作履历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④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近期2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⑤考生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⑥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络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⑦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笔试资格初审
笔试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可在2021年6月7日9时至6月11日18时拨打招聘单位电话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以及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公布。
(三)现场资格复审和缴费
1.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简历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与网上报名同一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在背面签字);
③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报名需要提供的证书等);
④学历、学位认证相关证明(可登陆学信网自行认证);
⑤提供现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工作单位相关部门公章);
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 考试费用: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要求,笔试每人每科收取45元(现场资格复审时收取),面试不收费。
(四)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另行通知。复审合格人员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先笔试后面试。
2.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素质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3天后进行公布,请考生关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通知公告,查询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结束现场发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时,先按所占比例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如有考生放弃体检、政审考察,或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选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将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考试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报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七、咨询与监督
(一)岗位招聘咨询电话:53637876
(二)监督电话:53607372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附件: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计划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ljfao.gov.cn/newsshow.php?cid=5&id=2982&lanm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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