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笔试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建三江政务微信公众号公示。
2、面试办法
面试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及相关事宜将在建三江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查看。(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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